法制網訊 記者王鬥鬥 通訊員陶夢輝 劉振泉 一男子收到女友送的汽車原來是其職務侵占犯罪所得,女友案發後,男子貪戀財物拒不交出。近日,該名男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天津靜海縣檢察院一同批准逮捕。
  靜海男子陳某經朋友介紹與女子張某相親,兩人見面後不久便建立了戀愛關係。交往過程中陳某發現,張某花錢大手大腳、穿戴也都是些大牌名品,與張某所說的自己只是一家公司小會計很不相符。今年5月,陳某在與張某聊天無意中提起自己看中一款汽車,因為手頭有些緊只好放棄購買。令陳某意想不到的是,張某轉天便將陳某看中的汽車開到陳某面前,並把汽車鑰匙交到陳某手裡。陳某欣喜之餘詢問起買車的錢從哪裡來,張某開始遮遮掩掩,陳某隻好作罷。
  一個月後,陳某接到警方電話方纔得知,原來自己女友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錢款,而自己的車也是女友用犯罪所得的錢購買來的。面對警方詢問,陳某因為貪戀剛剛到手的汽車,便謊稱車是用自己的錢購買,與女友無關。經過調查,陳某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的行為證據確鑿,被靜海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  檢察官稱,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進行隱匿、窩藏、收購等行為的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,也將受到刑罰處罰。  (原標題:“富婆”送車竟是犯罪所得 男子貪戀財物同落法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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